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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剩余栏杆立柱部分暂作保留
2019-12-10 21:28:04

  据小区业主反映,两处玻璃房已经拆除,但是“网点占用公共连廊”的问题一直存在。市民质疑,本来是设计的镂空装饰,现在成了个人使用,这合法吗?

  12月10日,记者再次联系崂山城管执法中队麦岛中队,负责此事的高队长表示,经过多方努力,已经将市民反映的两处玻璃房,包括框架结构拆除干净,“网点占用公共连廊”问题目前尚未定性,需要进一步核实。

  高队长告诉记者,截至目前,开发商一直没有露面,根据此前调查,21号网点业主提供的购房协议上标明,开发商将连廊卖给了21号网点业主,那他就具有合法使用权。至于此处连廊是否为合法建筑、能否出售问题,从规划图纸上看不出来,需要再与相关部门核实。

  近日,有市民向爱青岛报料平台反映劲松七路68号金泽国际人才公寓存在多处违章建筑,问题反映一年多没有拆除。

  市民报料称,自从她2016年12月入住小区以来,就发现二号楼、三号楼陆续建起多处违章。2号楼1单元东户(21号网点)商铺、3号楼3单元西户(22号网点)商铺都将入户门上方平台私自改建加盖玻璃房,就连原本两商铺中间的镂空连廊也不知被谁封闭占用了。

  小区居民说,两年来他们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,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,这是怎么回事呢?

  记者联系了青岛金泽物业管理有限,秦经理表示,2号楼、3号楼上方确实存在加盖违章的建筑,前期崂山城管麦岛中队已经责令网点整改,但连廊部分物业不清楚是否为违建。

  “上一任物业经理调任匆忙,交接时没有说明2号楼、3号楼中间连廊情况。”据秦经理描述,他是2018年9月调任到这里工作,接手工作时这个“连廊”就已经存在了。至于为何一年多违建仍没有拆除,秦经理表示他们愿意配合城管执法中队执法,但物业自身没有执法权。

  辗转多方,记者联系到崂山城管执法局麦岛中队高队长,他表示市民所反映的问题,并非全都是违章建筑。

  据高队长介绍,21号网点所建玻璃房已经将玻璃拆除,而楼下是物业保安办公室,经物业许可,将剩余部分暂作保留,当遮雨棚使用。22号网点所建玻璃房,已经责令商户13日前拆除,过时未拆的话将由麦岛中队强制拆除。

  对于市民所反映景观连廊,高队长表示:“这处连廊经过开发商改建后,卖给了21号商铺。”

  高队长介绍,连廊位于金泽国际人才公寓大门上方,项目交付时是镂空、无顶的景观建筑,后因下雨积水、清理困难等问题,开发商将此处封顶、加窗,并租售给了21号网点。

  “连廊没有单独的楼梯,栏杆立柱只能通过21、22号网点上去,现在归21号网点所有。”高队长说,从规划图纸上看,驳接爪连廊确实存在,也没有标注是否为封闭建筑,因此开发商改建无法定性是否为违建,9月11日上午将前往现场再进行调查。

  9月11日上午,栏杆立柱崂山城管麦岛中队高队长告诉记者,22号网点业主日前承诺自行拆除违建一直未履行,执法人员已于11日进行强制拆除。

  “根据《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规定,符合小区规约,不侵扰业主利益的情况下,经由业主委员会同意,可以在墙体上安装遮阳棚。驳接爪”高队长表示,驳接爪金泽国际人才公寓业委会暂未成立,而21号网点房在搭建遮雨棚前,也曾与物业有口头协议,综合多方考虑对21号网点遮雨棚暂做保留,由物业参与业主间沟通、协调,如其他业主一致反对,日后仍将拆除。栏杆立柱

  据高队长调查,小区连廊产权属于青岛金泽地产有限,按照21号网点业主提供的的购房协议上标明,包含21号网点、两个储藏室、连廊都在租售范围内,21号网点业具有连廊的合法使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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